发布时间:2018-12-29 点击数: 次
沪人社规〔2018〕41号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4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3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