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医监〔2015〕177号
各相关区县医保办、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本市参保人员的就近医疗,满足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将上海天佑医院等8家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具体如下:
一、将上海天佑医院(普陀区真南路528号)纳入医保定点。
二、将上海怡百康护理院(杨浦区双阳支路19-1号)、上海申江医院(闸北区沪太路1238号)、上海明珠医院(浦东新区上南路3300号)、上海博大医院(松江区阔街23-57号)纳入医保定点,其中上海申江医院、上海明珠医院住院医保结算范围全部为老年护理床位,上海博大医院住院医保结算范围全部为临终关怀床位。上述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减免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将上海德杏堂中医门诊部(普陀区清峪路392号一层、384号第二层-392号第二层)、上海万嘉中医门诊部(闵行区吴中路1100号5幢1层C座)、上海亭升中医门诊部(金山区亭林镇亭升路102-108号)纳入医保定点。
希望上述医疗机构认真遵守本市医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以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