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年中督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个责任制”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07 点击数:


8月25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娄庆梅带领第一督查组成员对区仲裁院2021年上半年“三个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年中督查,区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培新进行跟踪检查。

督查组对区仲裁院办公场所、窗口服务、党务公开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仲裁院党支部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督查组成员认真查阅了相关台帐,面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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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庆梅对区仲裁院在落实“三个责任制”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党支部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找准落实“三个责任制”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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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培新就落实好“三个责任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地位,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二要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小组的监督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分级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抓好“三个责任制”工作;三要加强党建业务双融双促。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努力使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四要弘扬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纵深发展,保持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