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拟聘人员公示
- 2024年嘉定区教育系统正高级教师晋升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名单…
-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嘉定区)…
-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嘉定区)…
- 2024年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1 点击数: 次
“一网通办”是上海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加快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围绕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实现“双减半”的总体工作要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以流程简化、服务便捷、监管到位为目标,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改革。
一、调整工作体制,实现“两个集中”
(一)行政审批事项向内设科室集中。今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部门职能调整后,成立了劳动关系(行政审批)科,在原先其他工时制度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证核发和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两项职能,实现了对外服务对内协调“一科”对接。更换新“身份”后,科室及时调整、合理分工,通过完善审批信息系统,畅通与原审批部门审批业务衔接,确保了审批不间断,监管不缺位,工作顺利延续,服务提质提效。
(二)审批地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2019年9月16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派专人入驻新行政服务中心从事行政审批工作,助力区行政服务“一口受理”目标的实现。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后,“前台综窗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管理模式,既方便了群众对办理事项的咨询和申请,又实现了办件全程电子监察,形成了行政服务中心对办事部门在各个环节上处理时限的制约,确保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
二、 优化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为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双减半”的工作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科室对行政审批项目逐条逐项梳理、审核,重新审查设立依据、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审批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切实简化办事流程。
(一)在行政效能上提速。一是精简申报材料。明确了4个“一律不需提交”的原则,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解决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从而大幅精简办事材料。二是压缩审批时限。以2018年底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情形为基础,按照具体办理情形逐一压减,推动审批部门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力争做到“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无法当场办结的提前办结”,实现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实际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一半的工作要求。三是依法依规,适当延长审批许可有效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在其他工时制度审批时,许可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至2年。不仅减少了企业办理工时审批的的次数,同时促进了企业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发展之势。
(二)在行政服务上提质。一是开通网上预约办理。全市开展“一网通办”之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所有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均可在网上填报,即使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也可以在收到答复意见后在网上修改,避免了“白跑”“多次跑”的情况发生。二是实现“不见面”办理。在电话、邮件、微信等“线上”指导的基础上,对于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审批事项,提供邮件接收和邮寄送达的受理送达选择,从而实现办事企业从申请到领证“零跑动”的目标。三是设立满意度调查制度。企业和个人在审批事项办结后,可在“一网通办”办理平台进行满意度打分,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健全协作机制,守牢监管责任
(一)建立数据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在审批环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多次与人才开发科和就业培训科沟通商讨,做到审批业务顺利过渡。建立审批科室和业务科室在准入环节共商共议,审批、年检情况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做到审批、监管有效衔接。在监管环节,行政审批科其他工时制度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审批信息定期推送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便后续监管;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企业行政处罚等监管情况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告知行政审批科室,通过双向推送审批和监管信息,审批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到往来有痕迹、责任可追溯。
(二)加强兄弟部门间沟通协调。在落实工作要求方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接区府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区“一网通办”网站办事指南,继续优化前台受理和后台审批衔接流程。在开展审批工作方面,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其他审批相关部门的沟通,实现审批环节有效衔接,确保审批过程和结果合法合规。在审批结果对外共享方面,配合区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上传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将行政监管和信用监管进行整合,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