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拟聘人员公示
- 2024年嘉定区教育系统正高级教师晋升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名单…
-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嘉定区)…
-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嘉定区)…
- 2024年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3 点击数: 次
近年来,嘉定区以“优机制、强队伍、提效能”为总体思路,以深化“调裁一体化”建设为工作主线,着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解工作,聚力调解仲裁“五化”建设,努力开拓创新、勇于克难奋进,有力推动了调解仲裁工作品质发展。2018年,全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8188件,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解率达到78.4%,劳动人事争议综合调解率达到82.8%,其中有近65%的争议案件化解在街镇,累计仲裁结案率达到93.8%。
一、积极推进调解体系化建设
立足本区实际,努力构建“纵向四级联调、横向多元协同”的调解组织体系,强化调解职能落实。纵向来说,已基本形成了区劳调委、街镇调解中心、村(园区、楼宇)调解工作站、企业调解组上下贯通的四级联调组织网络;横向而言,搭建了以区总工会、司法、劳动监察等部门兼职调解、律师志愿团驻点调解、人民调解员委托调解等多方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协同化解平台。重点推进区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继续在争议案件较多的街镇设立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分中心,目前已在区劳调委和7个街镇调解中心完成设点工作,形成了“1+7”的分中心布局。同时,严格甄选20名专业素质过硬、职业操守过硬的法律援助律师组成“工会律师志愿团”,其中每2至3名律师定向对接1个分中心,每周参与驻点工作不少于3天。全年,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326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参与调解案件171件,其中涉及群体性案件6件,调解成功87件,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二、深耕细作调裁规范化建设
结合街镇调解综合示范试点工作的推进,在全区12个街镇基本完成了调解场所和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修订了统一的调解法律文书和《调解案卷管理办法》,做到场所达标、人员专业、文书规范,树立了良好的专业调解组织形象。同时,通过不懈努力和多方协调,落实了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并制定了实施办法,将调解文书规范化要求列入补贴条件,以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作为全市4个试点开展街镇代收仲裁申请工作的区之一,通过开展调研、制定规则、集中培训、挂职培训、实地指导、问题通报、个别督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街镇代收仲裁申请的工作质量,高质量地完成了试点任务。
三、着力开展调解品牌化建设
以能调则调、应调尽调为原则,以“促进更多争议圆满化解、让更多当事人满意”为工作目标,精心打造“360调解”工作品牌,努力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360度“无死角、无缝隙、无空白”调解。一是“先行调解”。以街镇调解中心调解员为主、村(社区)劳动关系工作联系人及“工会律师志愿团”参与调解为辅开展先行调解工作。二是“流动调解”。7月起,由仲裁员和调解员组成“流动调解庭”,把调解阵地推向街镇、村(社区)、企业或劳动者家中等基层第一线,在广大群众中化解纠纷、排除矛盾。截至12月,共开展“流动调解庭”53次,其中调解成功案件35件、涉及劳动者72人。三是“委托调解”。年内,重点通过建立季度例会制度以及完善日常工作协作机制等方式,强化仲裁案件委托区总工会、区专业司法所调解工作。全年,所有仲裁案件均在开庭前进行委托调解,共计委托调解成功案件400件,占仲裁调撤案件数的28%。四是“深度调解”。在仲裁员开展庭中庭后调解的基础上,自第四季度以来,对经委托调解未成的“死案”进行分析案情和前期调解的情况后,认为仍有一线调解希望的,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并共同开展“深度调解”。据统计,共对26件案件开展“深度调解”,其中调解成功11件、涉及群体性案件1件。
四、多措推动仲裁效能化建设
一是抓效率。制定了《仲裁案件办案审限监控办法》,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找准影响审限的主要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干预,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二是重品质。与区法院建立“多层次、常态化”的裁审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裁审联席会议,共同研讨疑难复杂案例,落实裁审结果比对工作机制,裁审差异率不断缩小。三是强协作。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与街镇调解中心建立群体性案件联动处置机制,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争议,同时为10家企业的474名劳动者将调解协议置换成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与昆山、太仓市人社局签订了合作发展协议,建立“嘉昆太”一体化处置劳动争议合作机制,切实增强区域整体劳动争议处置效能,为区域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四是优服务。7月起,开展以普法教育、用工指导为主要内容的“调解仲裁网格化责任区”工作,由仲裁员和街镇调解员组队,通过组织答疑座谈、开展用工指导、实施仲裁建议书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和日常督导,切实提升企业自主化解纠纷矛盾、健全管理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截至12月,共开展“调解仲裁网格化责任区”活动50次、涉及企业200余家。
五、持续优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坚持以问题、需求、效果为导向,积极构建“全覆盖、多维度、层次化”的调裁一体化建设培训体系。制定调解员挂职培训办法,要求街镇调解员根据工作需要到仲裁院各庭室挂职学习,学时计入年终考核;针对仲裁员和骨干调解员开展能力强化培训,通过专题学习、业务研讨、联合培训、片会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针对街镇调解中心主任、分管主任以及仲裁庭室负责人等开展工作管理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分享管理经验。同时,深化仲裁员联系街镇调解员制度,将所有骨干仲裁员和院(科)领导都调整加入到联系工作中,形成了“1+2+1”的街镇调解工作指导格局,即每个街镇对应有“AB”角仲裁员和1名院(科)领导进行工作指导,加强了联系工作的管理强度和执行力度,提高了对调解员日常带教指导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