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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21 点击数: 次
9月6日,区人社局、区总工会联合召开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会议。区人社局副局长戴伟国,区总工会副主席徐军熠,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相关街镇总工会专职副主席、街镇调解中心主任和调解工作具体负责人,区总工会律师志愿团代表等参加会议。区仲裁院院长陈静主持会议。
徐军熠谈到,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注重工作合力,通过机构对接、人员对接、工作对接,实现纠纷化解程序的无缝衔接和相互协调;二是坚持和谐共赢,既要依法调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科学维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通过集体协商、职代会等有效运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从而推动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戴伟国表示,首先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多主体、多方式、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依法有效地处理争议案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其次要创新调裁衔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工会律师志愿团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引导和支持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进一步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第三要增强宣传培训机制,加大对街镇工作人员及工会律师的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典型案例交流等方式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会上,区人社局与区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