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仲裁院召开仲裁案件委托调解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5-09 点击数:


4月13日,区仲裁院召开仲裁案件委托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由区仲裁院院长陈静主持,区总工会劳动权益部部长陈佳、区专业司法所所长张磊,区仲裁院副院长张义春、陈中英,区仲裁院调解管理庭庭长范波及相关调解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仲裁院与区总工会、区专业司法所共同确定了仲裁案件委托调解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即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每季度委托调解案件情况和数据,传达调解仲裁业务口径,探讨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三部门在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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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对仲裁案件委托调解工作开展近十年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区总工会、区专业司法所调解老师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表示感谢。陈静表示,在以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基础上,通过工作例会制度的实施,仲裁案件委托调解工作必将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为我区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多贡献。

陈中英和范波在会上为调解工作人员传达了近期调解仲裁业务口径及注意事项,并进行了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