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仲裁院开展仲裁案件审办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8-04-11 点击数:


3月23日,区仲裁院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仲裁案件审办业务培训。培训由仲裁院副院长陈中英主持。

会上,仲裁院仲裁二庭庭长浦欢欢通报了2017年度我区裁审不一致案件比对情况,并从新证据的提交、法律理解与适用不同、计算方式不同、时效审查原则不同和事实认定不同等方面详细分析了导致裁审不一致的原因。陈中英从案件审理、裁决书撰写和办案期限把握三个方面总结归纳了裁决书核稿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仲裁案件处理标准、统一仲裁业务操作口径、规范仲裁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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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院长陈静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案件处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重视案件处理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本领恐慌意识,学习好业务知识;三是要进一步注重案件处理规范性,树立标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