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仲裁院启动2017年度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8 点击数:


3月31日,区仲裁院组织院全体仲裁员开展了仲裁业务操作口径培训,区总工会和区专业司法所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的工作人员以及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部分工作人员一同参加了培训。培训由仲裁一庭庭长陈中英主讲。

陈中英从案件受理与管辖、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解除、休息休假、工伤待遇等五个方面,将近年来仲裁办案中需明确的或因法规政策调整导致操作口径有变化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向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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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院长陈静讲话,她指出:此次培训是年内开展的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首次业务培训,年内仲裁院将对调解仲裁工作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带教学习、疑难案件讨论、片会学习等方式,强化对调解仲裁程序规范、争议实体处理标准、新法新规新政等内容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参与性和系统性,同时在开展的培训频率上仲裁工作人员平均每月不少于一次、调解工作人员平均每两月不少于一次业务培训,着力夯实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努力适应当前劳动人事先行调处工作的迫切需要,也为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办案效能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