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裁审衔接 实现功能互补

发布时间:2017-03-24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裁审衔接工作,畅通裁审联系沟通渠道,规范裁审行为,统一裁审尺度,提高仲裁与法院的公信力,促进本区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区仲裁院与区法院民四庭在多次磋商的基础上,于2016年12月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并于2017年1月开始实施。

区仲裁院与区法院民四庭就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建立裁审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争议处理阶段性情况,对新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及时沟通解读,统一裁审尺度。二是,建立大案要案处置联动机制。对区仲裁委受理30人以上群体性争议或集体争议案件、在本辖区内涉及面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其他特殊疑难案件或敏感度较高的案件,双方积极应对、共同化解。三是,丰富裁审交流形式。选派各自的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工作人员到对方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召开办案经验交流会,建立裁审文书比对机制,共同开展业务培训和合作研究。四是,建立联络员制度。确定联络人,负责裁审双方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裁审衔接有序有效。

目前,双方已开展每月裁审文书比对工作,接下来将根据实际情况稳步推进挂职锻炼、合作培训等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