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完成2016年度《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签约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04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0] 1号)、《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若干操作办法的通知》(沪职培中心[2010]7号)精神,3月下旬,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布置了补贴培训签约申报工作,明确了申报的时间与申报的材料。4月初,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按照市局要求对培训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申请的补贴培训项目逐一进行了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区内15家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60个培训项目签订了面上年度《承担补贴培训协议》,与区内8家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30个培训项目签订了农民工年度《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内容包括补贴培训项目、协议期限、培训规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并在协议生效后进行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