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仲裁院赴宝山、青浦仲裁院参观交流学习

发布时间:2016-05-04 点击数:


根据市人社局2016年调解仲裁工作要点,今年本市将继续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推进全面引导先行调解工作,嘉定区被纳入第二期“全面引导先行调解工作”试点区域。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街镇调解组织作用,区人社局副局长沈洪明带领区仲裁院副院长朱正瑜、张义春等一行6人分别于4月12日、4月19日赴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观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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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明一行与宝山区人社局副局长刘绪和、宝山区仲裁院院长吴国芳,青浦区人社局副局长徐卫军、青浦区仲裁院院长杨慧芳等人就所属区劳资矛盾的现状进行了交流,并重点就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从交流和研讨中发现,宝山和青浦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其共同特点都是坚持先行调解理念,建立完善的调解组织体系,打造专业的调解队伍,争取各方力量,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化解劳资矛盾的良好局面。同时两区在调解工作方面又各有亮点,如宝山花大力气加大调解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起有争议找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而青浦则建立起一套有效的街镇调解工作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两区的调解效能,综合调解率分别达到了69%和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