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完成2015年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复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1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本市社会培训机构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沪劳保技(1999)51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09)34号】文件精神,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了本区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嘉定区共有17名人员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其中专业理论课1人、专业实训课9人、一体化7人。申报人员由所在培训机构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区职培中心;区职培中心对报送材料严格把关,出具区县意见并盖章确认。12月,市就促中心职业培训指导处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本年度教师上岗资格的认定工作,公示无疑后颁发《教师上岗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