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2007〕12号)、《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沪人社职〔2009〕34号)的精神,嘉定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组织开展2012-2014年度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评定工作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培训机构等级评定与培训项目等级评定,主要针对2012-2014年度内培训机构总体运作情况进行评定,包括师资队伍、场地设施设备、教学管理、办学规模与培训质量情况等方面。嘉定区共有13家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机构等级评定,8家培训机构参与项目等级评定。本次评定采取机构自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实施评定,市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方式实施,共分为A、B、C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4至6月,区职培中心结合日常管理,对本辖区内纳入等级评定范围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进行业务指导,要求其根据自身实际办学情况准备材料,按照评定标准完成自查自评,并报本部门核实备案。7月,中心配合市教育评估协会专家,采取实地评审方式,对申报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按照评定标准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估。10月底前,市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评估意见,结合机构日常管理实际,分别做好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等级评估最终结果的公示、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