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面落实指导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05 点击数:

 
5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各街镇劳动关系协调管理队伍中全面落实指导员工作制度,指导各劳动关系协调管理队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全月开展日常巡查75户,其中上网监察21户,占全月上网案件总量的28.38%。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管理队伍在监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从4月下旬开始,监察大队在各街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队中推广实施指导员工作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各街镇劳动关系协调管理队各设指导员一名,人员由监察员兼任。指导员承担与网格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工作指导、队伍建设、业务指导等六方面的职能,是全面沟通监察大队和各街镇劳动保障相关部门的桥梁,在开展街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有效提高各街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临场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