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完成2015年度《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签约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0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0] 1号)、《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若干操作办法的通知》(沪职培中心[2010]7号)精神,3月下旬,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布置了补贴培训签约申报工作,明确了申报的时间与申报的材料。4月初,中心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对培训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申请的补贴培训项目逐一进行了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区内15家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68个培训项目签订了面上年度《承担补贴培训协议》,与区内6家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26个培训项目签订了农民工年度《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内容包括补贴培训项目、协议期限、培训规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并在协议生效后进行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