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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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5 点击数: 次
一、本次生活费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29号)和《关于本区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嘉人社规〔2022〕2号),调整2022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
二、本次生活费调整具体情况如何?
2022年嘉定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人员分类 | 调整情况(每人每月增加) | |||||
标准1 | 标准2 | 标准3 | 标准4 | 标准5 | ||
70周岁以下 | 1、每人每月增加60;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对应的增加额,每人每月增加15; 3、以2021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1.9%。 | |||||
2021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61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56年出生) | 同上 | 150 | ||||
70周岁以上 |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47-1951年出生) | 同上 | 25 | |||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 (1942-1946年出生) | 同上 | 35 | ||||
80周岁以上 (1941年及以前出生) | 同上 | 45 |
三、生活费调整所需的资金从哪里列支?
答: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所需费用由各征地养老服务单位按原渠道列支。
四、此次生活费调整从何时起实施?
答: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