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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9 点击数: 次
1.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备案试行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本市制定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备案试行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放宽现代服务业从业限制,为新片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2.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备案试行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5号)、《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两个文件均提出: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3.文件中的执业备案对象和执业范围指什么?
答:文件中的执业备案对象为在新片区注册的单位合法工作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范围为在新片区内从事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工作。
4.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备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通用条件一般包括: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在本市合法工作;
(3)取得相关领域境外职(执)业资格;
(4)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5)符合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其中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6)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如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专业考核等。
具体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细化规定的备案条件为准。
5.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备案所需材料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一般需要有效身份证件、在本市合法工作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相关材料、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等。
6.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备案的程序如何?
答:一般包括备案申请、备案受理和备案登记。境外专业人才向新片区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定机构提出备案申请。新片区管委会设立受理窗口,并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备案材料。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收到材料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出具备案证明或公布备案信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备案登记,并将材料退回,说明理由。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已备案登记。
7.首批境外职(执)业资格有哪些?
答:目前境外职(执)业清单包括香港地区证券交易商、投资顾问,台湾地区高级金融管理师,美国注册建筑师,英国结构工程师等共14个项目。
8.有关政府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职责如何划分?
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的境外职业资格情况,负责汇总并发布允许在新片区提供服务的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本行业领域境外职业资格的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备案程序、境外职业资格及对应的执业范围,并进行备案登记和执业监督管理。新片区管委会负责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备案申请受理。
9.文件有效期多久?
答:该试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