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修订<关于实施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相关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9-10-20 点击数:

1. 问:本市2019年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本市自2014年10月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四部分组成。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本人改革前工作年限×过渡系数确定,初始的过渡系数为1.2%。
2019年本市按国家规定使用了新口径职工平均工资,为确保待遇平稳有序过渡,2019年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过渡系数为1.0%。

 

2.问:文件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文件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 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