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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3 点击数: 次
1、问:2018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2018年居民医保待遇与2017年一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2、问: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18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6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300元调整为5800元;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900元调整为315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100元调整为145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250元。
3、问: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2018年,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不提高,维持2017年标准不变。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70元;
60-69岁人员,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535元;
19-59岁人员,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72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110元。
2018年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也不提高,维持2017年标准不变。
4、问:2018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8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5、问:2018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18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17年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