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8 点击数: 次
沪人社规〔2022〕37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3〕4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