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十个“一”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点击数:

沪人社就〔2022〕17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沪府规〔2022〕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现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十个“一”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以实名服务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力争到年底使本市2022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比例达到80%以上。

二、行动主题

服务攻坚促就业 筑梦青春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本市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本市高校及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措施

(一)形成一个实名信息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建立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库,并将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下发各区。其中本市生源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提供服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按进入实名库时经办业务管理区提供服务。各区要加大人社部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宣传推广力度,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

(二)开展一次就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各区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向高校毕业生发出符合区域特色的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推广《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宝典》和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提供上海公共招聘平台、乐业上海、海纳百创微信平台等本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渠道,亮出本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名录及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政策服务清单。

(三)建立一套就业服务协同机制。各区要对下发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和通过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的毕业生做到百分之百联系,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台账。要建立跨部门协同对接帮扶机制,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摸清毕业生的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引导其通过上海公共招聘平台、预约职业指导等自助渠道开展求职服务,推荐其参加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活动;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四)组织一系列专项招聘活动。各区要按照人社部“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接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依托上海公共招聘平台、“乐业上海”公众号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直播带岗、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在线招聘活动。进一步加快各类岗位信息在上海公共招聘平台统一归集发布。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区可适时组织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各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特色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五)落实一揽子就业扶持政策。各区要继续扩大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件事“打包办”范围,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礼包。大力推进政策快办兑现,推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扶持、见习补贴等就业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加快毕业生就业政策网上办,通过数据比对主动筛选政策对象,实施直补快办、无感智办,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六)实施困难毕业生一人一策帮扶。各区要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要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组织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

(七)打造一系列就业能力提升指导课程。各区要加大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服务,推广应用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系列课程”,组织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讲座、沙龙、模拟面试、职业体验等专项指导活动,探索开展帮助毕业生提升求职能力的训练课程。

(八)集聚一批促就业服务资源。各区要加强与教育、团委、民政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和信息共享,聚合各类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和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服务专家的专业作用。

(九)织牢一张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网。各区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黑职介、假招聘、售卖简历和证书以及其他侵害求职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对用人单位出现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的,要及时调查核实、责令整改。

(十)挖掘一批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各区要组织开展“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典型宣传活动,积极挖掘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典型,推出系列新闻宣传,组织开展事迹报告,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通过典型示范和朋辈引领,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行动实施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各区2022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比例开展定期统计通报。

(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要做好宣传引导,扩大行动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

(三)请各区于2022年7月30日前上报工作联系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上报行动总结和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上报材料发送至邮箱tianshan704@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就促中心 王晓亮 62594270 189******8963

就业促进处 张圣毅 23110188 138******2866

附件: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