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无障碍版
|
关怀版
|
用户中心
|
门户首页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要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一网通办
政策法规
便民服务
政策问答
又一春
表格材料下载
调查征集
通知公告
2025-06-16
嘉定区创业担保贷款小额贷款利息补贴…
2025-06-16
嘉定区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公示
2025-06-16
嘉定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
2025-06-13
2025-1795应诉和开庭公告
搜索
×
搜索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市局文件
关于2015年本市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3
点击数:
次
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沪人社养发〔2015〕21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就2015年本市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办理申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后,再按照本市对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补充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增加月基本养老金的比例提高3.5%,再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提高30元。
二、按照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申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从其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
分享到:
通知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
关于推荐申报上海平安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2025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储备人才拟聘用人员名…
嘉定区2025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2024年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