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浦区顺昌医院第二执业点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2-04 点击数:

沪医保办〔2015〕4号
 
黄浦区顺昌医院:
    你单位《关于增设医保结算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第二执业点(地址:丽园路490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结算范围限于住院结算和临终关怀门诊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