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4001-2016-002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6年01月19日 文 号: 嘉人社〔2016〕1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6〕11号

区人社局关于同意上海安欣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立插花花艺师(五级)等2个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嘉人社〔2016〕11号

            

上海安欣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插花花艺师(五级)等2个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插花花艺师(五级)、电子商务师(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