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7000-2025-030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5〕4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5〕41号

关于同意上海嘉定区成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送达的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三级)、互联网营销师(商品选品员)(三级)、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动画制作员(三级)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嘉定区成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三级)、互联网营销师(商品选品员)(三级)、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动画制作员(三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三级)、互联网营销师(商品选品员)(三级)、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动画制作员(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嘉人社发(2025)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