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7000-2025-023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文 号: | 嘉人社发〔2025〕3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5〕32号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取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四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四级)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取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四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四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规定,同意你取消以下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四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四级)。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