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7000-2025-009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4月08日 | 文 号: | 嘉人社发〔2025〕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5〕11号关于同意成立上海一点灵光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一点灵光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同意你设立以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上海一点灵光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并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茶艺师(四级、五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