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4000-2024-010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4〕2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4〕26号

关于同意上海嘉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中式面点师(四级)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嘉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中式面点师(四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中式面点师(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30

 

 

附件:嘉人社发(2024)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