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8000-2023-007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文 号: | 嘉人社发〔2023〕6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3〕64号关于同意上海民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校长(行政负责人)的批复
上海民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校长(行政负责人)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以下事项:
变更校长(行政负责人):由孙贵兴变更为李红。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行政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