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4000-2023-004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3〕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3〕14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撤销电子商务师(四级)、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撤销电子商务师(四级)、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撤销以下培训项目:电子商务师(四级)、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24

 

附件: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撤销电子商务师(四级)、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