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8000-2021-007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文 号: | 嘉人社发〔2021〕8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1〕89号关于同意上海聚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上海聚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以下事项:
(一)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养老护理员(三级、四级、五级)、保育师(四级、五级)、育婴员(四级、五级)、西式面点师(四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五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消防安全管理员、创业能力、劳动关系纠纷处理。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行政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关于同意上海聚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