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4000-2021-007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5月24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1〕4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1〕45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嘉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嘉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嘉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