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002000-2021-002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1〕2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1〕21号

关于赵皎洁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赵皎洁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关于赵皎洁同志任免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