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18000-2021-009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1月09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1〕1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1〕10号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根据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草案)》,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如下:

一、2020年部门收入调整为133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8.88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调整为133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88万元。

三、收到本通知后,请在20日内将部门调整预算公开。

四、请你单位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财务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9日

附件: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