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16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文 号: | 嘉人社发〔2020〕7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0〕71号关于吕常春同志任职级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嘉定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
吕常春同志任嘉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四级主办。
从2020年12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