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8000-2014-002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4年02月25日 | 文 号: | 嘉人社〔2014〕1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4〕19号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公司2013年度经营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公司: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开展劳务派遣公司2013年度经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关〔2014〕81号),决定对本区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开展2013年度经营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限
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2013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在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办理备案手续的分支机构(以下称“劳务派遣单位”)。
三、年检手续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办理以下年检手续:
(一)向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通过网上填报2013年度《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见附件)。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自3月1日起登陆http://www.12333sh.gov.cn/index001.shtml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位,去掉“-”,如有“X”请大写),密码为公司在上海招退工登记备案网和社会保险服务网的登录密码。填报方法见《2013年度劳务派遣网上填报说明》。
四、年检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年检手续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逾期不提交(填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实施检查,并将年检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附件: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13年)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