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3002-2012-005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2年12月28日 | 文 号: | 嘉人社〔2012〕17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2〕171号关于公共营养师替代营养指导师的通知
上海华莘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的营养指导师(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现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工程测量工(五级)等58个项目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2]512号]的通知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共营养师(四级)替代营养指导师(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