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4001-2012-012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2年12月26日 文 号: 嘉人社〔2012〕16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2〕168号

关于同意上海华莘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设立广告设计师(四级)等7个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华莘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广告设计师(四级)等7个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广告设计师(四级)、电子商务师(四级)、数码影像技术人员(四级)、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四级)、消防管理员(四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