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002000-2012-015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2年09月17日 文 号: 嘉人社〔2012〕12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2〕123号

关于张义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义春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