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4001-2011-007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1年08月18日 文 号: 嘉人社〔2011〕10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1〕101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设立营销师[汽车](初级)等2个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营销师[汽车](初级)等2个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营销师[汽车](初级)、营销师[汽车](中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