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3001-2011-001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1年02月17日 文 号: 嘉人社〔2011〕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1〕15号

关于同意上海承汐职业介绍所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袁海清:

你单位2010年10月向本机关提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范围为:职业中介。

许可证号:沪嘉人社3101141017

希望你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发展和繁荣上海的人才市场共同努力。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