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4002-2011-003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1年01月23日 | 文 号: | 嘉人社〔201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1〕6号关于同意上海大恒光学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变更负责人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变更负责人:朱健强变更为高云斌。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