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3002-2010-013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0年10月09日 | 文 号: | 嘉人社〔2010〕13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0〕132号关于同意旗仕杰(上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批复
旗仕杰(上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2010年9月报来关于办理《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一号令),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本市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服务范围为:1、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2、人才推荐;3、人才招聘。
希望你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发展和繁荣上海的人才市场共同努力。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