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1000-2010-002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0年03月18日 | 文 号: | 嘉人社〔2010〕4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0〕40号关于继续执行稳定就业局势特别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
为更好地继续执行稳定就业局势特别计划,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0〕14号)文精神及区政府意见,现要求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切实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力保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0〕14号).PDF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