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10001-2010-001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0年01月12日 文 号: 嘉人社〔2010〕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0〕8号

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进行2010年春节慰问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开发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征地养老服务单位:

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署,经研究,本区征用土地后接受征地养老人员的单位,在2010年春节前结合家访慰问活动进行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

一、年龄在80周岁以下(192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掌握在每人200元。

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2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掌握在每人250元。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进行安排,尽快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征地养老人员的春节慰问补助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