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4000-2020-005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0年04月01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0〕1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发〔2020〕12号

关于同意上海聚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设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等六个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聚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开设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育婴员(四,五级),保育员(四,五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育婴员(四,五级),保育员(四,五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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