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303001-2019-016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6月21日 | 文 号: | 嘉人社(2019)7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9)72号关于提请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上海市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深化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创办〔2018〕17号)的要求,区人社局结合本区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上述文件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以区政府名义予以印发至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特此请示。
附件: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
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4号)和《关于深化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创办〔2018〕17号)有关要求,现就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2018—2022年,通过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营造更加适合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使本区创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创业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创业型经济蓬勃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在更高水平上充分发挥,以创新创业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全面助力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全力助推嘉定构建创新活力之城,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创建活动,在2018年至2022年间,实现全区帮扶引领成功创业2500人(其中青年大学生1500人);市和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超过10家;创业指导站对区内高校实现全覆盖;特色创业型社区不少于2个。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建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局长、区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区人社局具体牵头,区发改委、经委、农业农村委、科委、国资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分局、房管局、教育局、团委等部门以及各街镇共同参加、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嘉定区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新一轮的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研究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建目标,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督促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街镇要结合“嘉定区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件),把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融入部门、区域发展规划中,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同时,要围绕区域功能定位,依托各类资源,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功能区、示范区或集聚带建设,打造一批创新创业高地。(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打造创业社区,改善创业环境。把社区作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阵地,组织区域内经济发展环境较好、创业型经济比较活跃、创业工作基础扎实、创业氛围比较浓厚的街道(镇)开展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社区创新工作举措,统筹区域资源,搭建服务平台,积极实现与校区、园区贯通,推进“家门口”创业服务,努力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创业型社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镇)
(三)健全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在全面落实本市促进创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完善、探索并出台本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科技创新创业、农村创新创业等新一轮的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科技创新创业、青年大学生创业,帮扶初创企业发展,实现促进创业与扩大就业、培育经济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的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税务分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各街镇)
(四)完善创业服务,提升服务能级。健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政府推动”的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机制。积极改善公共创业服务,优化创业指导专家队伍结构,加强专家咨询指导,形成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全流程、一条龙服务机制。拓展创业服务载体,发展创业孵化基地,推进众创空间发展,完善创业见习基地,建设青年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发展各类创业园区,促进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动社区、园区、校区创业公共服务联动发展。通过市场机制,引进和开发符合区域特色、发展前景好的创新创业项目。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便企业创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服务流程,推进业务一口式受理、一门式办理。加强“互联网+创业服务”建设,拓展网上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经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分局、团区委、各街镇)
(五)引育创业人才,激发创业活力。积极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英才计划等计划,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出台区级配套政策,进一步拓宽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渠道,吸引更多国际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创新创业,着重解决人才在居住、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难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建设具有本区特色的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培育本土创新创业人才,激发人才引领创新创业的活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六)整合创业资源,优化创业生态。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和集聚创业孵化、创业投融资、教育培训、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工商注册、社群组织、人力资源服务等各类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服务。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优化创业生态,打造更加开放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各街镇)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双创氛围。组织开展多种类型、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主题宣传活动,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创新创业发展理念,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挖掘创新创业典型,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弘扬企业家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崇尚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各街镇)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
研究并制订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街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召开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启动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
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街镇根据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全面贯彻落实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开展创建工作中期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推动新一轮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对照市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逐项认真自查,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考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嘉定区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件
嘉定区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建立和执行目标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定期统计、通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并督促落实创建目标。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创业见习、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和专家指导工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举办各类创业主题活动。
区发改委:支持和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创业扶持政策、总体规划和推进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区经委: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引进、开发和推荐创业项目,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
区科委: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政府推动”的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机制。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探索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发展空间。
区农业农村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农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创业扶持政策。
区国资委:鼓励国有(集体)企业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建设创意产业集聚区。
区房管局:落实创业场地支持政策,按照相关政策办理企业住所相关手续。
区教育局:开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工作。调动职业院校参与创业培训的积极性,做好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培养和配备工作,提升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优化、简化企业登记流程。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新兴行业。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效率,加快企业登记流程再造,全力推进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先照后证”工作,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简化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拓展网上办事功能,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对依法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可登记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个便捷、优质、高效的营商、创业环境。
区税务分局:实施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企业设立“一口受理”,进一步缩短联合审批时间。拓展网上办事功能,推出网上企业登记服务。
区财政局:落实创业资金的安排和资金使用监督。
团区委:鼓励和引导青年创业,完善嘉定青年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开展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实施青年创新创业园和青年众创空间建设。
各街镇:落实市、区两级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实施适合本辖区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创业资金投入。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做好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建设。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见习工作。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和宣传活动。按照区级部署,完成创建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