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3303001-2019-004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文 号: 嘉人社〔2019〕5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9〕51号

关于2018年度嘉定区职业培训机构网络化定期核检工作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沪就促[2018]10号)、《关于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实施网络化定期核检制度的通知》(沪人社职[2011]980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职业培训机构网络化定期核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区自2018年12月起实施了对本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2018年度的网络化定期核检工作(以下简称“网检”),现将本次网检的结果通知如下:

一、网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

1、网检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民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上海华莘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建设人才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上海嘉定现代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嘉博世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上海嘉定区成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上海大恒光学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上海安欣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上海新迎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排列不分先后)

2、网检合格的培训项目

上海国际汽车城人才培训学院: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数控车工(四级、三级)、数控铣工(三级、四级)、汽车维修工(四级、三级)、电工(四级、三级)、创业能力(专项职业能力)

3、列入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的培训项目不作网检。

二、及时做好网检结果的发布及公示。

按照《关于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实施网络化定期核检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将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将网检结果(包括网检合格、网检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我们将对网检合格但存在各类管理薄弱环节的培训机构(或培训项目),切实做好后续的跟踪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