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3002000-2017-002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生效日期: | 2017年01月25日 | 文 号: | 嘉人社[2017]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人社[2017]21号关于吴建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提名吴建业、戴伟国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嘉委〔2016〕2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吴建业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戴伟国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5日